重慶市政府關于取消35項行政審批項目通知 | |
2017/4/14 16:07:56 本站原創(chuàng) 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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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重慶市政府發(fā)布《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重慶市2017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的決定》,慢新聞-重慶晚報記者獲悉,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7〕7號)精神,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,推進簡政放權,市政府決定對應取消35項行政審批項目。
重慶市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重慶市2017年行政審批制度 改革事項目錄的決定
各區(qū)縣(自治縣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,有關單位: 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7〕7號)精神,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,推進簡政放權,市政府決定對應取消35項行政審批項目。 各區(qū)縣(自治縣)人民政府、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堅決按照國務院的要求,取消相關行政審批事項,不得通過拆分、合并或重組等方式以新的名義、條目替代審批;不得以事前備案等任何形式變相審批;不得違法轉交下屬事業(yè)單位、社會組織繼續(xù)審批。要切實加強后續(xù)監(jiān)管和服務,按照國務院和市政府的要求明確監(jiān)管責任,完善監(jiān)管措施,健全協(xié)調機制,加強事中事后監(jiān)管。 各區(qū)縣(自治縣)人民政府、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,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、優(yōu)化服務的工作部署,進一步規(guī)范行政審批行為,優(yōu)化行政審批流程,提高行政審批效率。 市政府各部門要加強行政審批信息公開,相應調整網上審批項目,對市級權力清單、責任清單進行動態(tài)調整。
重慶市人民政府
2017年3月27日
具體2017行政審批改革目錄及相關通知查看:http://www.cq.gov.cn/publicinfo/web/views/Show!detail.action?sid=41910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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